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于2020年9月30日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高技能人才队伍活力,根据《关于开展本市技师技术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8】19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人力资源类》技师技术更新(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各类用人单位中,已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技师/一级)或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从业人员。
二、培训要求
每两年参加一次技术更新培训(注:2021年参加过该培训的人员无需报名本年度培训。)
三、培训内容
1、根据行业和专业技术发展趋势,人力资源行业的新知识
2、本市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方面的公共政策及最新法律、法规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培训采用工作日一天加双休日一天的模式,共培训七天,具体培训课程安排开班当天公布。
培训班开班时间待定,具体开班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上课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00
(二)培训地点
暂定浦东新区康士路13号2楼(具体培训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具体培训课程安排开班后另行通知。
五、发证
由上海市技师协会发放结业证书(详见附件5)
六、费用:免费
七、班级限额
班级限额100人,先报先得。
八、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1、邮件报名,报名成功会回复邮件确认。
邮箱地址:chency@pdhr.com
咨询电话:58604066或58601311
2、报名材料:
(1)附件形式提交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
(2)附件形式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两面)。
(3)附件形式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二级)证书复印件一张